所謂“弄虛作假”,是指偽造和篡改監測數據。根據《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辦法》(環發〔2015〕175號)(以下簡稱《處理辦法》),篡改監測數據,是指利用某種職務或者工作上的便利條件,故意干預環境監測活動的正常開展,導致監測數據失真的行為。偽造監測數據,是指沒有實施實質性的環境監測活動,憑空編造虛……
2023-04 13
案例特點該案是《浙江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實施以來,紹興市生態環境部門查處的首例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案。案情描述2022年12月31日,紹興市生態環境局諸暨分局根據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移交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問題線索,對浙江某環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業主單位”)開展執法檢查。執法人員對自主驗收資料……
2023-03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