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22年1月28日,聊城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巡查環境自動監測監控系統發現,某人民醫院2022年1月26-27日外排廢水氨氮濃度日均值超過《山東省醫療機構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DB37/596-2020)。執法人員現場進行調查,確認該醫院氨氮超標排放。

二、法律依據及處理結果
該醫院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條的規定。聊城市生態環境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二項的規定,參照《山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罰款38.6萬元。
三、案件啟示
環境自動監測監控系統實現了對企業污染物排放的24小時全天候監管,生態環境部門能在第一時間掌握最新的污染物排放及治理設施運行情況,使污染物監控從隨機的末端排放監控轉變為實時化的全過程監控,在技術上實現了創新,在能力上實現了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