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削減污染峰值,降低污染持續時間,鄭州市自11月10日22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響應,增加對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
根據鄭州市工業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橙色預警要求,工業企業按照“一廠一策”實施停產或限產;未完成有組織、無組織有機廢氣處理的企業,未安裝在線監測的企業,依法實施停產;對大氣污染防治設施不能有效運行的工業企業,依法提請當地政府采取關停措施。

樸華科技有機廢氣處理設備安裝在客戶廠區
近日,鄭州市生態環境局金水分局查處一起在重污染天氣II級預警期間頂風違規作業的汽修企業,再一次敲響大氣污染綜合治理警鐘——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違規作業嚴懲不貸。
11月11日20時,金水分局環境監察大隊執法人員攜帶無人機、內窺儀、執法記錄儀等設備開啟夜查行動。當巡查到鄭花路66號汽修園區某汽車維修部時,一股濃濃的油漆味撲鼻而來。
執法人員直奔該企業噴漆房,發現有手持噴槍的工人從噴漆房匆匆出來,噴漆房停放有一輛黑色轎車,車身有明顯的噴漆痕跡,噴漆部位油漆還未干固。
經現場調查詢問,該企業負責人承認,其工人在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期間對車輛噴涂面漆作業。執法人員現場對該企業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對其立案調查。
執法人員溫馨提醒,拒不執行應急措施的,將給予行政處罰、錄入企業誠信平臺。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涉氣企業想要正常生產,滿足這一點即可:納入重污染天氣績效評級A級、績效引領和綠色發展排行榜排名靠前以及民生保障類的企業,在有機廢氣處理設備正常運行、有機廢氣穩定達標排放的情況下,原則上鼓勵企業實施自主減排和僅準許從事特定保障任務的生產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