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2日,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發布一則咨詢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膠印油墨印刷廢氣需要上收集設施和治理設施嗎?主題回復,省生態廳已作具體闡述,詳見如下:

問:膠印油墨屬于低VOCs含量油墨,根據檢測報告VOCs含量小于1%。請問使用膠印油墨印刷紙制品的企業,印刷廢氣需要進行有組織收集嗎?需要上末端治理設施嗎?
答:生態環境部《關于印發的通知》(環大氣〔2019〕53號)》,明確企業采用符合國家有關低VOCs含量產品規定的涂料、油墨、膠粘劑等,排放濃度穩定達標且排放速率、排放績效等滿足相關規定的,相應生產工序可不要求建設末端治理設施。使用的原輔材料VOCs含量(質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用無組織排放收集措施。建議按照此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