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南山區將深圳澳科電纜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徐某羈押并實施拘留。這是號稱“史上嚴厲的環保法”——新環保法今年1月1日實施以來,深圳首例移送涉嫌環境違法適用拘留的案件。
去年12月,南山區科技園瓊宇路附近桑達苑小區居民投訴附近一工地24小時施工,噪聲擾民。接到投訴后,南山區環保水務局立即安排執法人員加強巡查,核實處理居民投訴。
12月23日晚23時40分許,執法人員在科技園片區巡查時,發現澳科公司10號工業區正在進行施工作業。工地內,施工人員正在進行混凝土澆筑,混凝土車、旋挖樁機等施工設備產生的噪聲干擾周邊居民休息。執法人員對該工地超時施工行為進行調查取證,并約談項目負責人要求停止施工。
據查,這一建設項目為澳科公司10號工業區城市更新單元項目,施工單位已于去年12月5日進場施工。然而,項目主管單位深圳澳科電纜有限公司更新開發項目并沒有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其超時施工行為也未向環保部門申報,涉嫌未經環評擅自開工建設。執法人員明確告知該項目涉嫌違法的事實和新《環保法》的相關處罰規定。
在調查取證期間,施工單位與執法人員玩起了“躲貓貓”,一旦執法人員離開現場,工地立即繼續施工作業,執法人員不得不多次夜間在工地值守,以阻止違法施工噪聲擾民。
今年1月8日,南山區環保水務局以澳科公司未經環評擅自進行10號工業區更新單元的房地產開發為由立案處罰。1月22日,南山區環保水務局向澳科公司告知其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并告知相關權利。澳科公司依然拒不停工。2月4日,南山區環保水務局對澳科公司作出責令停止建設并處罰款人民幣8萬元的行政處罰。
2月9日,南山區環保水務局執法人員再次巡查時,發現涉事工地拒不執行行政處罰決定,澳科公司10號工業區更新單元房地產開發項目仍在進行土方挖運施工作業。依據新環保法,對其負責人進行了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