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號稱史上較嚴的環保法正式實施。隨著元旦假期的結束,環保新標準就在各個污染企業被嚴格執行,個別除塵器使用不當或者除塵器效果不好未達到排放標準的生產企業也遭受了處罰。新環保法要求,水泥窯等加熱設備粉塵排放標準為不超過30毫克每立方米,立磨等粉碎設備粉塵排放不超過20毫克每立方米,標準之高,目前市場上的除塵器設備有布袋除塵器能達到該效果。
新環保法被稱為“史上較嚴”,其中兩大亮點是“按日計罰無上限”與進一步明確政府對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職責。違法排污的行為要按日計罰,按照排污量、排污濃度等測算,假如需要罰款5萬元,10天后還沒有整改好,就是50萬元,多一天加5萬元,沒有上限。
元旦放假后第一天,各地環保部門在昨天紛紛出手,今天是第二天,相應的處罰先后明確,我們來看看新環保法的處罰力度:
昨日上午,廣州市環保局、白云區環保局在新環保法實施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對2家嚴重環境違法企業進行突擊檢查,環保執法人員依法現場查封了企業生產設備。
1月4日,湖南湘潭市雨湖區環保局和公安分局執法人員對兩家廢舊塑料回收加工企業和湘潭德園食品有限公司非法排污進行檢查,執法人員當場開出行政拘留書,3名企業責任人被公安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