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印發了《關于開展2023年上海市突發環境應急事件風險隱患排查及生態環境領域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持續開展環境風險隱患和環保設施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指導督促企業開展重點環保設施和項目安全隱患排查工作,落實問題隱患整改工作。高度關注環保設備設施、廢棄物處置的安全問題,緊盯有脫硫脫硝、揮發性有機物回收污染防治、污水處理、粉塵治理、蓄熱式焚燒爐等5類重點環保設備設施的企業,通過加強源頭管理、落實各方責任,制定有效措施、健全管理機制、完善有關保障,指導督促企業開展環保設備設施安全生產風險辨識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有力提升企業在環保治理過程中的安全管控能力。

實施方式
(一)優化檢查方式
采取企業自查、各區檢查和督導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各區生態環境局(包括自貿區管委會保稅區管理局、自貿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浦東新區城管執法局,以下同)要督促企業按照規定的內容開展自查,并將自查情況全面、客觀、準確地向生態環境部門報送。生態環境部門及其執法機構應當結合實際,開展非現場檢查、現場檢查,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要加大檢查頻次和力度,及時發現違法行為。
(二)運用多種手段
對企業開展檢查時,可以審核與其相關的審批、許可及其日常監督執法等材料,企業報送的執行報告、自行監測、污染治理整改方案和企業環境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環境臺賬等材料,以及其他涉及企業環境風險和環保設施項目安全風險隱患的材料。同時用好自動監控數據、廠界報警裝置、無人機、走航監測、紅外成像設備、視頻監控等技術手段,科學、快速、精準地發現違法行為和風險隱患。
(三)加強部門聯動 各單位、各部門要加強與應急、交通等監管部門的聯動工作。檢查過程中發現企業在運行和維護污染防治設施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應依照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移交有處罰權限的部門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