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工業除塵設備安全管理水平,規范除塵系統設計、安裝、運行等環節相關工作,確保機組安全穩定運行,防止發生除塵器垮塌,杜絕設備和人身事故,特明確相關重點要求。

1、除塵器本體結構、支架和基礎設計時應考慮永久載荷、可變載荷、風載荷、雪載荷、施工與檢修載荷和地震作用,并按最不利的組合進行設計。
2、支架結構計算時,除塵器的灰載荷按滿灰斗儲量的1.2倍計取。灰斗及其連接的結構設計按除塵器滿灰斗儲量的1.5倍考慮。
3、正壓氣力輸灰系統的設計出力不應小于鍋爐最大連續蒸發量工況燃用設計煤種時排灰量的150%,且不應小于燃用校核煤種時排灰量的120%。
4、除塵器改造或增容、改建或擴建時,應由改造設計單位進行可靠性校核,原有設備設施再利用時也必須進行安全校核,并對除塵器基礎、鋼結構、箱體內支撐桿件等重新進行強度、荷載、穩定性校核。
5、灰斗設計壁厚不得低于5mm,改造時必須檢查利舊灰斗的焊縫、壁厚,并進行強度校核計算。若強度不滿足設計要求必須采取加固措施。
6、除塵器灰斗下部應設置緊急卸灰口,灰斗必須配備可靠的料位報警裝置。
7、嚴格按設計施工,隱蔽焊縫應經業主及監理單位質量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8、機組新投產和改造時,必須對除塵器進行流場優化和氣流均布模擬及冷態測試工作,確保運行中流場的均勻。
9、除塵及輸灰系統歷史數據應納入DCS或SIS系統,并至少保存一年。加強各控制系統時鐘的管理,確保時鐘一致。

1、運行中應加強除塵器區域內日常巡檢、點檢,并做好檢查記錄。檢查內容主要包括:除塵器殼體、灰斗無漏灰,橫梁、立柱無變形或下沉,平衡管、倉泵、輸灰管溫度正常,進氣閥、進料閥、密封閥、平衡閥等系統閥門動作正常,灰斗加熱投入正常。
2、加強除塵器及輸灰系統工作參數的監視,嚴格交接班記錄,運行中出現異常的,要及時進行匯報。
3、灰斗料位高報警時應立即對該灰斗優先進行輸灰,以降低灰位。必要時可通過機組降負荷、緊急卸灰、調整入爐煤質量等措施消除料位高報警。
4、嚴禁灰斗長時間高料位運行。灰斗允許高料位持續時間應按照灰斗容積、燃用煤質和機組負荷等進行綜合判斷后設定。在采取措施后,高料位報警依然存在,并超過灰斗允許高料位持續時間,必須立即停機處理。
5、緊急卸灰時應做好可靠的安全環保措施,防止人身燙傷,減少對周圍環境的污染。
6、煤種發生變化時,應按入爐煤質折算實際排灰量,校核輸灰系統出力,若超出輸灰系統設計出力,應及時降低機組負荷。
7、嚴格控制灰庫料位,防止灰庫高料位影響輸灰系統正常運行。
8、須將灰斗料位高報警信號引至主控室,設置DCS報警,并在高料位報警標高以上位置,加裝就地或遠傳負壓監測裝置,對灰斗料位高進行輔助判斷,負壓監測裝置應具備反吹清堵功能。
9、出現區域性料位高或灰斗泄漏等異常情況,應及時組織進行系統、專業的分析,杜絕盲目處理。
10、當發現個別輸灰倉泵落灰量經常大于設計出力時,應結合檢修進行除塵器氣流分布試驗,優化調整煙氣流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