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省房屋市政工程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我廳研究制定了《2022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大力推進綠色、智慧工地建設,運用信息化技術輔助開展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1、施工圍擋標準化
縣級以上城市中心區域的建筑施工現場必須采取圍擋封閉,圍擋應堅固、穩定、整潔、美觀。城市主要路段的施工現場應當設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閉圍擋;一般路段的施工現場應當設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閉圍擋。圍檔底邊應當封閉并設置防溢沉淀井,不得有泥漿外漏。按規定設置大門、門衛室、實名制門禁系統等設施;工地外醒目位置懸掛揚塵治理責任公示牌,接受社會監督。
2、場區主要道路全硬化
縣級以上城市中心區域的施工現場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區、堆放區、生活區、辦公區的地面應當按照規定作硬化處理,場內外硬化地面保持干凈整潔,及時修補破損,不得坑洼積水。要做好工地出入口范圍內的道路清掃保潔工作。
3、沖洗設施自動化
縣級以上城市中心區域的施工現場出入口處應設置洗車臺、沉淀池和車輛清污等設施,且確保100%使用;運輸車輛必須在除泥、沖洗干凈后,方可出場,嚴禁運輸車輛滴、撒、漏和亂傾倒等行為;施工現場的排水系統及沉淀池應當定時清理,做到排水通暢,杜絕隨意排放。
4、降塵處理噴淋化。縣級以上城市中心區域在進行拆除、土方開挖、土方回填等作業時,必須采用圍擋隔離、噴淋、灑水、噴霧、覆蓋等安全
防護及降塵措施;施工現場進行切割、抹灰、鉆孔、鑿槽等易產生粉塵的作業時,應當采取噴霧等方式進行降塵;鼓勵施工現場在道路、圍墻、腳手架等部位安裝噴淋或噴霧等降塵裝置。遇有4級以上風力或空氣質量嚴重污染等惡劣天氣時,嚴禁土方開挖、土方回填、拆除等可能產生揚塵的作業。
5、裸露土地覆蓋化
縣級以上城市中心區域的建筑土方、工程渣土等要及時清運,場內暫時集中堆放的應當采用密封式防塵網遮蓋等措施。暫不能開工建設的建設用地,建設單位應對裸露地面進行覆蓋。及時清運建筑渣土和垃圾,對樁基施工、基坑開挖、回填作業中因工藝或材料特性不能連續作業時,應結合天氣情況和工地污染監測指標及時采取綠化、臨時覆蓋、水霧降塵等措施。采用塑料防塵網的,要做好塑料防塵網的回收和處置工作。
6、垃圾處理規范化
縣級以上城市中心區域的施工現場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應當設置密閉式垃圾站集中分類存放,及時清運出場;腳手架作業平臺及樓層內的垃圾應當在作業完成后當日清理,定期使用密閉式串筒或者容器清運,嚴禁凌空拋擲;建筑土方和建筑垃圾應采用密閉式車輛運輸;對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筑材料,應當在庫房或密閉容器內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