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2022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包括應對氣候變化、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生態保護,以及各區生態環境保護2022年有關指標及重點任務計劃。詳情如下: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2022年行動計劃》的通知
京政辦發〔2022〕6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有關要求,鞏固提升本市生態環境質量,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2022年行動計劃》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
我國生態文明建設進入了以降碳為重點戰略方向、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實現生態環境質量由量變到質變的關鍵時期,各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融入新發展格局,全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二、要全面落實責任。
以生態文明建設為統領,準確把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新形勢、新要求,統籌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創新工作方法,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寬廣度,以更高標準抓好各項任務落實。
三、要強化宣傳引導。
各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政策解讀和科普宣傳,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要深入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活動,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要及時曝光環境違法行為,形成有效震懾;依法加大信息公開力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四、要嚴格督察考核。
不斷強化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對部分區、市有關部門開展例行督察;分區域、分領域開展日常督察;對突出問題和整改不力的典型案件,視情開展專項督察。各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全面加強年度行動計劃工作任務統籌落實,每月第三個工作日前向市生態環境局報送上月工作進展情況。重點任務落實情況將納入市政府績效管理體系。對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職缺位等導致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嚴格依規依紀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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