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印發杭州市蕭山區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治理項目資金補助辦法的通知》。VOCs污染治理項目補助資金是針對各企業有機廢氣VOCs治理設備改造費用的補助。

有機廢氣VOCs治理設備改造申請補助共有四項基本條件,滿足條件的項目經屬地鎮街(場)、平臺初審后,報生態環境蕭山分局和區財政局審核。項目按實際改造投資額(指直接用于VOCs末端治理設備改造費用)的20%予以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四項基本條件:
(一)列入“十三五”期間及本補助辦法有效期內區級VOCs治理計劃名單中的項目;
(二)采用先進治理工藝,污染治理效果突出,在同行業中處于領先水平的項目;
(三)企業完成VOCs污染治理自行驗收與報送材料,并經生態環境蕭山分局組織的專家評估得分80分及以上的項目;
(四)未曾獲得VOCs治理上級同類財政補助的項目,以及不屬于環保“三同時”(包括“以新帶老”)配套建設治理設施的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