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夏季天氣來臨,氣溫不斷回升,臭氧持續成為頭號污染物。而臭氧是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在太陽光照下產生的,因此加強有機廢氣處理對大氣污染防治尤為關鍵。
針對紹興市越城區域的環境污染問題,紹興市生態環境執法人員對越城區開展為期一個月的環保執法行動。本次專項行動檢查企業56家,發現問題124個,立案企業11家,整改企業44家。

行動期間,發現部分印染、化工企業存在固體廢物管理意識淡薄、廢氣處理設備處理效率低、臺賬填寫不規范等問題。
有的企業雖然安裝了廢氣處理設備,但存在活性炭裝填量不足和光氧催化燈管損壞,堿液噴淋塔液體呈強酸性等情況,導致有機廢氣無法得到有效處理,廢氣處理設備不能正常發揮作用;有的企業生產車間和輸送管道密閉不嚴,有機廢氣收集不完全;還有的企業廢氣處理設備運行記錄和臺賬不完善。
企業應當注意,在環保手續完備的前提下,企業應確保相應的廢氣處理設備安裝,并保持正常使用,兩個條件同時滿足。安裝有廢氣處理設備,但廢氣處理設備沒有保持正常使用,這也是違法的。
下一步,市局將繼續針對廢氣處理開展重點執法,摸清廠區附近廢氣情況;車間廢氣產生點位收集情況;廢氣處理工藝、廢氣處理設備運行情況;廢氣排放情況及在線監控數據4項重點內容,加強廢氣處理監管力度,通過大排查大整治,形成震懾環境污染行為高壓態勢,助推“美麗紹興”和“無廢城市”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