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沈陽經濟技術開發區進行現場督察。督察發現,經開區管委會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區域生態環境問題突出,部分企業VOCs廢氣治理不到位,群眾反映強烈。
河南廢氣治理廠家了解到,2018年以來,沈陽經開區范圍內國省控點位PM2.5、PM10、NO2和O3濃度均持續上升;2020年,遼寧省確定的21個大氣污染較重區域中,僅有沈陽經開區等2個區域PM2.5濃度同比上升;2020年8月,生態環境部抽查發現,開發區內部分涉VOCs重點排污單位存在VOCs廢氣排放嚴重超標、廠房VOCs廢氣直排、廢氣治理設備未正常運行、現場異味明顯等問題。
2017年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期間,大量群眾投訴開發區內企業異味擾民問題。本次督察進駐以來,已收到11件關于該開發區的環境污染問題投訴舉報。現場督察發現,園區內多個區域異味刺鼻,部分企業VOCs廢氣治理不到位,無組織排放問題仍然突出。

部分企業VOCs廢氣治理不到位
我國VOCs廢氣治理起步較晚,市場準入門檻低,加之監管能力不足等因素,市場上的VOCs廢氣治理技術五花八門。從目前多數企業VOCs的排放情況來看,企業管理制度不健全、廢氣治理設備建設質量良莠不齊、操作規程未建立、監測監控不到位等問題普遍存在;應付治理、低效治理等現象凸顯。
VOCs治理工作是“十四五”大氣環境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河南廢氣治理廠家建議企業,要充分認識到做好VOCs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著重做好VOCs廢氣治理工作,確保廢氣治理設備的穩定運行,保證VOCs廢氣達標排放,要求安裝在線監測設備的行業,也需要在開工之前落實到位。
此外,由于VOCs成分復雜,濃度、流量、成本等因素不同,每種VOCs廢氣治理技術都有其自身的優勢和使用限制,如何選擇合適的VOCs廢氣治理技術是廢氣治理工作必須面對的問題。
當前較為單一的VOCs廢氣治理技術很難達到廢氣處理標準,所以需要使用多種組合工藝進行VOCs廢氣治理,從源頭替代、過程管控、末端治理、環境管理全流程規范整改,有效提高VOCs廢氣治理工藝水平和日常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