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國近年不斷加強VOCs治理工作,出臺了煉油、石化等行業排放標準,加強VOCs監測、監控、統計等基礎能力建設,但有機廢氣處理工作基礎依然薄弱,治理難度大、廢氣處理設備效率亟待全面提升。
日前,眾所關注的是生態環境部于6月24日正式印發 《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正式開啟全國開展夏季(6月至9月)VOCs治理攻堅行動的重要部署。

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
《方案》明確各地組織企業對現有VOCs廢氣收集率、治理設施同步運行率和去除率開展自查,重點關注單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溫等離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噴淋吸收等工藝的廢氣處理設備,7月15日前完成。對達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治理設施進行更換或升級改造,確保實現達標排放。
除惡臭異味治理外,一般不采用低溫等離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術。行業排放標準中規定特別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的,應按相關規定執行;未制定行業標準的應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已制定更嚴格地方排放標準的,按地方標準執行。
《方案》明確按照有機廢氣處理設備與生產設備“同啟同停”的原則提升治理設施運行率。根據有機廢氣處理工藝要求,在有機廢氣處理設備達到正常運行條件后方可啟動生產設備,在生產設備停止、殘留VOCs廢氣收集處理完畢后,方可停運有機廢氣處理設備。
《方案》明確按照提高有機廢氣處理設備去除率,不得稀釋排放。企業新建有機廢氣處理設備或對現有有機廢氣處理設備實施改造,應依據排放廢氣特征、VOCs組分及濃度、生產工況等,合理選擇有機廢氣處理技術,對治理難度大、單一治理工藝難以穩定達標的,要采用多種技術的組合工藝。
吸附、焚燒、催化燃燒等工藝是當前有機廢氣處理的主流技術,樸華科技針對不同工況條件將多種有機廢氣處理工藝相結合,如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沸石轉輪吸附脫附+催化燃燒、沸石轉輪吸附脫附+RTO高溫焚燒、旋轉式RTO、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等,克服了單一有機廢氣處理工藝的局限性。

活性炭催化燃燒設備安裝在客戶廠區
催化燃燒(RCO)是在廢氣燃燒的時候借助催化劑的作用,降低 VOCs 的燃點,使 VOCs 在較低起燃溫度下能夠充分燃燒,氧化分解為二氧化碳和水,實現有機廢氣處理的目的;蓄熱燃燒(RTO)主要是通過燃燒天然氣將有機廢氣加熱至760℃以上,氧化分解為二氧化碳和水,同時將產生的熱量存儲于蓄熱體,用于后續的燃燒預熱。
蓄熱燃燒法和催化燃燒法在有機廢氣處理中占據核心地位,因其分解氧化徹底、治理效率高而得到廣泛應用,其中催化燃燒法又因能耗低、運行可靠穩定、適用范圍廣、無二次污染等突出優點已成為有機廢氣處理主流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