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環境污染防治督導組、市控塵辦、市PM2.5專家組于6月24日組織會商,根據問題嚴重程度,對近期市級督導檢查發現問題,提出如下處理意見:

一、 對經開區經開第六大街與經北二路交口南側無名工地等10個項目,由市控塵辦對涉及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實施財政扣款十萬元。
二、 對金水區鴻寶路與鴻苑路交叉口東200米路南無名砂場等2個項目,由市控塵辦對涉及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實施財政扣款十萬元,屬地政府依法取締到位。
三、 對金水區鄭州市青年人才公寓龍門苑等11個項目,由市控塵辦牽頭,涉及縣(市、區)、開發區配合,依法對施工單位進行行政處罰,并由市控塵辦依據信用評價辦法,對涉及企業進行扣分。
四、 對違反管控的高新區高新碧桂園一期紅線外市政道路工程及拒絕檢查的二七區鄭州市垃圾綜合處理廠,由市控塵辦對涉及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實施財政扣款十萬元;市控塵辦牽頭,涉及縣(市、區)、開發區配合,依法對施工單位進行頂格處罰,并由市控塵辦依據信用評價辦法,對涉及企業進行扣分。
五、 對惠濟區嶺軍峪安置區二號院等12個項目,由市控塵辦對涉及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實施財政扣款十萬元;市控塵辦牽頭,涉及縣(市、區)、開發區配合,依法對施工單位進行行政處罰,并由市控塵辦依據信用評價辦法,對涉及企業進行扣分。
六、 對違規使用渣土車和疑似使用黑渣土車的經開區潮河園林項目,由市控塵辦對涉及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實施財政扣款十萬元;市控塵辦牽頭,涉及縣(市、區)、開發區配合,依法對施工單位進行行政處罰;市控塵辦依據信用評價辦法,對相關企業進行扣分;市城管局牽頭,屬地配合依法對渣土車和渣土車運營企業進行處罰。
七、 對違規使用渣土車的金水區美盛尚城星匯苑二標段等2個項目,市控塵辦牽頭,涉及縣(市、區)、開發區配合,依法對施工單位進行行政處罰;市控塵辦依據信用評價辦法,對相關企業進行扣分;市城管局牽頭,涉及縣(市、區)、開發區配合依法對渣土車和渣土車運營企業進行處罰。
八、 對未錄入控塵系統的惠濟區東趙合村并城安置區二期工程項目,由市控塵辦牽頭,由市控塵辦對涉及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實施財政扣款十萬元;市控塵辦牽頭,涉及縣(市、區)、開發區配合,依法對施工單位進行行政處罰,并由市控塵辦依據信用評價辦法,對涉及企業進行扣分;由市控塵辦牽頭,屬地配合責令企業停工整改,整改完畢并由市控塵辦驗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九、 對新鄭市鄭州恒越建材有限公司,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相關縣(市、區)配合,依法對相關企業進行頂格處罰;并由市生態環境局依據信用評價辦法,對相關企業進行扣分。
十、 對惠濟區國基商砼等6家企業,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相關縣(市、區)配合,依法對相關企業進行處罰;并由市生態環境局依據信用評價辦法,對相關企業進行扣分。
十一、 對金水區陳寨安置區內無名建筑垃圾消納場,金水區依法依規取締到位。
十二、 所有問題(詳見附件)由涉及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督促整改到位。